站内搜索
|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» 欢迎光临
根据塞浦路斯国家法案第111A节2014年3月19日第(2)节,“塞浦路斯投资者入籍计划”,塞浦路斯政府推出了外籍人士通过购房入籍的计划;
并于2016年9月对政策做出更新:即投资人须在塞浦路斯境内购买净价值至少200万欧元的一套或多套自住房产;或者在塞浦路斯境内进行至少200万欧元的商业地产/投资+自住房产投资组合(自住房产价值不低于50万欧元)。投资需要保持至少3年。 后又于2019年2月再次更新政策,并于5月15日起正式生效,投资要求在须购买200万欧元房产的基础上,增加了15万欧元的捐献,且投资持有时间延长为5年,同时加强了的背景调查的力度。 [详细介绍] |